1.測量氣體壓力時,壓力點應在工藝管道的上部。
2.對于液體壓力,壓力點應在工藝管道下半部與工藝管道水平中心線之間的0-45度角范圍內(nèi)。
3.測量蒸汽壓力時,壓力點應在工藝管道上下段與工藝管道水平中心線成0-45度角范圍內(nèi)。
4.測量氣體介質壓力時,變送器的安裝位置應高于壓力點,測量液體或蒸汽壓力時,變送器的安裝位置應低于壓力點,目的是減少排氣,排放附加設施。
5.壓力源元件的端部不得超過工藝設備和工藝管道的內(nèi)壁。
6.在測量垂直工藝管道上的粉塵、固體顆粒或沉積物等濁度介質的壓力時,源部件應向上安裝,與水平線的夾角大于30度,并沿水平工藝管道上的流梁銳角安裝。
7.壓力源部件應安裝在工藝介質的穩(wěn)定流動段。當壓力源部件和溫度源部件在同一管道中時,壓力源部件應安裝在溫度源部件的上游側。
8.壓力變送器的安裝位置應足夠輕,便于操作和維護,不應安裝在振動、潮濕、高溫、腐蝕和強磁場干擾的地方。
9.壓力變送器的安裝位置應盡可能靠近源件。測量低壓變送器的安裝高度應與壓力點的高度一致,特別是測量液體介質和凝析性氣體介質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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